2016年1月3日,新加坡修订了商业名字法案条例,section 43,关于新加坡公司名称,请参考如下:
公司名称中被限制使用用的单词:
Asia、 Asia Pacific、Associates、company、and company、corporation、 Group、 Holding 、Holdings、Incorporated、International、Partner 、Partners、Partnership、Partnerships、Singapore、South Asia、 South East Asia、Trading、Worldwide、co、 com、edu、gov、 net。当然这些词仅仅只是限制使用,并不是禁止使用,当我们递交公司名字申请注册的时候,新加坡注册局ACRA会把含有这些单词的公司名字提交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批,审批时间通常为2周到2个月。
在公司名称审批过程中,ACRA亦有可能还会发出一份公司业务相关的问卷,要求客户在规定时间内答复,一般来讲,只要是正常的业务经营,不是恶意的,基本上回复了ACRA的问卷后,该名称大概率会得到批准使用。
新加坡公司的查名:
关于新加坡公司查名,查名是针对公司是否重名进行查证,查名得已通过的公司,有可能会在递交名字申请的时候被ACRA 提交到相关部门审批。另外,查名的结果一般是保证当下名字可以用,不排除之后有其他人申请了名字。
如涉及到以下公司名称,我们不建议客人使用:
1、公司名字中如果是和国际知名企业,知名人士重名的,我司也建议最好不要使用,因为就算查名通过并且顺利注册,亦有可能被对方律师投诉到ACRA要求改名或注销公司等等。 如:TEMASEK 等;
2、公司名称可能会引起歧义,使他人误解的,或者说看上去和某个政府部分类似的,我司也不建议使用。因为在审批的过程中,ACRA会要求客户提供非常多的材料,耗费时间长且不一定会得到批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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