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象
象指的是形象、象征。“象者也,像此者也”(《易·系辞下传》)。“言象此物之形象也"(《周易正义》)。其义有三。
(一)卦爻象
《易经》中以八卦、六十四卦的卦形和三百八十四爻的爻形为象。如?(乾)、?(坤)、?(离)、?(兑)、?(无妄)、?(咸)等卦形,一(阳爻)- -(阴爻)的爻形、故曰,"凡卦画皆曰象"(《周易玩辞》)。
(二)八卦象征的事物
八卦象征的事
卦名 |
卦形 |
象征物 |
乾 |
? |
天 |
兑 |
? |
泽 |
离 |
? |
火 |
震 |
? |
雷 |
巽 |
? |
风 |
坎 |
? |
水 |
艮 |
? |
山 |
坤 |
? |
地 |
(三)卦爻辞中的具体事物
如乾卦爻辞中有"龙",坤卦卦辞中有"牝马"等,"凡卦辞皆曰象"(《周易玩辞》),因此卦辞、爻辞又称"象辞"。所谓"易者,象也"(《易传·系辞下传》)。象构成了《易经》的符号系统。
二、数
《易经》中数的含义有三∶①筮数∶占筮之数。占筮通过数的计算,导出七、八、九、六之数,以定一爻之象。②阴阳之数∶奇数示阳爻,偶数示阴爻。《易经》中阳爻称九,阴爻称六,九和六又来源于筮数。③爻位之数∶一卦六画由下而上,一画称初,二画称二,三画称三,四画称四,五画称五,六画称上。
坤卦
— —(上)
— —(五)
— —(四)
— —(三)
— —(二)
— —(初)
《易经》六十四卦、三百八十四爻,每卦、爻都可解释为数,每卦、爻都是由一个确定的数演变而成。象与数密不可分,故称《易》为象数之书。
三、辞
筮辞,即卦爻辞,是《易经》中的文字系统,表现为以言辞表达所占之事的吉凶。辞是对卦爻象的解说,其基本功能和作用是断占和辨析人事的吉凶,故曰∶"辩吉凶者存乎辞……是故卦有小大,辞有险易。辞也者,各指其所之。"(《易传·系辞上传》)
四、义
义是指象、数、辞中所蕴含的意义和哲理,又称"义理"。
如乾?,就卦象言,其名为乾。其象天、君、父、首、马等。其义为阳刚强健,即刚健。其数九,乾象二爻为阳爻,居阴位即偶数二位,又居下卦之中位,其义则为中正。就卦爻辞言,其所说的事和物象又有内在义理。如乾卦初九爻辞"潜龙,勿用",含有潜藏勿动的义理。
象、数、辞、义是《易经》的基本观念。弄清其含义,有助于我们理解《易经》的思想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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