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治印,接触甲骨文较多,一个现象引起了我的注意:牧,甲骨文作“手执木棍向牛”;养,甲骨文作“手执木棍向羊”,同样的动作,为何意义有别?
查查《说文解字》:“牧,养牛人也。从攴从牛。”,“養,供养也。从食羊聲。古文作×(同甲骨文)”,对这些解释我不甚满意,两个字的甲骨文无疑都是会意字,可在《说文》中一个是会意,另一个却一个变成了形声,同时,“牧”,本义明显是动词“放养牲畜”,许慎释为“养牛人”无疑是后起义。
又查《甲骨文字典》,发现在“牧”词条下,牧、养不分,均释为“牧”。由此我豁然开朗,这两个字是同源字,本义相同,在使用过程中,渐渐有了区分,放养之谓牧,喂养之谓养,因为字形相近,容易混淆,故而另造一形声字 “養”,在简化汉字过程中,“養”简化为“养”,从简化字上看不出造字方法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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