娱乐可以安慰、欢愉人的情感,它是人们“工作”之余顺应身心必要活动,这一点对于古人也同样。但在上古时代生产力不发达,娱乐行业不可能成为一个可独立生存“行业”,所以“娱乐”只能依附在“生产工作”之余,比如从事劳动的呼喊声;收获劳动成果后,向神祈祷时的仪式等等。
而“汉”族作为一个农业民族,它的“歌舞”很自然就来源于收获农作业后或者打完胜仗后的祭神仪式,汉民族节日也多来源于祭祀。当生产工具改良后,人们会逐渐降低谋求生计的劳动时间,“祭神”仪式的歌舞也会慢慢淡化,成为只为借节日气氛而单纯娱乐自己的“活动”,这就是“歌与舞”。
“吹”字作一人面对一件宽而短的器具吹气状。能出现“吹”字证明上古人已经发明出较“复杂”的乐器,从文字出现的时间而言,这种乐器应该是陶制的“埙”。
后面还有如箫、筝、琴、瑟,磬,鼓等等,依最具民族特点的“鼓”而言。
鼓是用兽皮张在中空的器物上以敲打发声的乐器,制作较难,理论上出现较晚,最早见于公元2000年前甘肃的半山与马厂文化。鼓的灵感来源于敲打东西时共振的音响,而“彭”字的灵感来源也是此,鼓旁边有三道短划,表示短促有力的鼓声。
类似的还的“磬”,只不“磬”与“鼓”的形状不同,变化路线也不同。
与“乐”联系的最为密切的就是“舞”,舞是配合着“歌”的自然反应,《礼记》记载;“夫祭有三重焉:献之属,莫重于祼,声莫重于升歌,舞莫重于《武宿夜》,此周道也。”意思是“祭”有三重,奉献祭没有比“祼(祭祀时把奉献的酒浇在地上)”更重要的;歌唱演奏中没有比歌更重要的;舞蹈活动没有比《武宿夜》更重要的,这就是周道(周礼)。
“舞”字用一人(通常是祭祀人员巫)拿着像牛尾一灯的道具跳舞之状,这里说是“牛尾”,是因为《吕氏春秋》说;“昔葛天氏之乐,三人操牛尾,投足,以歌八阕。”而“巫”跳舞的目的,以商代甲骨文卜辞而言,大概率是“求雨”。这也不难理解,“雨”作为灌溉水利未兴建之前最重要的农业用水来源,历代统治者无有不重视。
与“舞”相关的汉字还有鬼、畏,魅,武等,这些字算是“舞”下面的表演形式。比如说《武宿夜》,“武”的甲骨文原型是“一戈及一个脚印”,表现的就是持戈与盾,宣扬武功的舞蹈。商周时代不缺赫赫武功,而在取得战争胜利后,肯定会编成乐舞加以表扬,以享祭祖先。
鬼,是人们基于自然界的恐惧而想象出来的东西,当人们需要在心理上获得安慰与寄托时,就会设计“鬼”成为神灵的代言人。所以“鬼”的造形与行为来源于人们的经验与所见的形象,为了是畏吓信众,故“鬼”的形象要与正常人有差异,会根据某种异常的形象进行夸张。
比如“鬼”就是人戴有巨大的面具之状,而“畏”则是手拿武器的“鬼”,巨大的面具加上武器则更令人畏惧。另外还有“魅”,《说文》说;“从鬼,从未,未亦声”,其中“未”意是黑夜涂上磷光一类的粉,指的是夜晚坟墓前出现的“磷火”。
简单从“文字”来看,汉族先民的“歌舞”出此“祀与戎”,也正应了“国之大事,在祀与戎”这句话,古人于劳动生产之外,最重要的活动莫过于祭祀与军事活动。而当社会安全后,“祀与戎”就向着不同的方向发展,其中“戎”渐渐淡化军事意义,成为后面的“百戏”,而“祀”单纯着向“舞与乐”的方向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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