伟大的哲学家罗素说过:人生来到永远都是自私的动物。从根本上说明了人的本性是自私的,公务员做为人的一员,尤其是掌握公共权力资源的人群来说,有着天然的为自己谋取私利的便利条件和环境。
俗话说:人不为己,天诛地灭。而公务员的基本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的,是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、学习和经商等维护秩序的工作人员,不是为了自己的私利来占领位置的。
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。看看我们群众身边的有些公务员,贪污腐败成风,查处的案件越来越大,案值越来越高,从建国初期的几百元几千元,直接上升到了几千万的都是小数了,动辄几亿几十亿,上百亿都不乏其人,秦皇岛市一个管理自来水的正科单位的副研究员竟然贪了超过2亿人民币,其贪腐的数额和手段刷新了人们的认知。就近年来,公务员的贪腐案件越来越大,层出不穷,时时刻刻敲打着人民群众的脆弱神经,即使这样,人民群众仍然对党和政府还是信任的,痛恨的只是那些贪污腐败分子而已,并没有把广大公务员队伍当成假想敌。
千里金堤,溃于蚁穴。如果不及时堵住贪污腐败的漏洞,必然会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,失去人民群众拥护与支持,不用把我们当成假想敌,那时我们的党和政府将成无本之木,无源之水。
打击腐败、惩治腐败,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,相比前两个比起来,预防腐败才是正本清源之道。
十八大以来,我们对腐败实行“零容忍”,大力开展打虎拍蝇活动,取得了明显的效果,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与支持。但是在预防腐败上最有效的办法仍然止步不前,就是公务员的财产公布制度,如果早实行这个制度,可以在贪腐之初就可以查处和拿下,不至于让那些贪污腐败分子走进边贪腐边升官、边升官边贪腐的恶性循环之中,直到捂不住了,东窗事发了,才将其绳之以法,但是对社会造成的损失业已形成,抓之晚已!
公务员的财产公布制度是世界反腐败成功的经验,对公务员进行的财产实时监督,能及时发现贪腐问题,把贪腐消弭在萌芽和初始阶段,把贪污腐败分子造成的社会减少到最小。假如小官马超群搞财产公布,他还有机会贪腐那么多吗?估计几十万就能把他揪出来。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赖小明贪污腐败17.88亿,情人100多个,如果实行财产公布,他还能贪污如此之多吗?
“财产公布是对我们公务人员的警醒,也是组织对我们的爱护,早实行早好!”笔者和一些基层的公务员聊天时,他们几乎都表示举双手赞同。
清者自清,浊者自浊。公务员财产公布制度是民心所向,也是基层公务员的所向,是预防贪污腐败的有效法宝,也是每名公务人员的基本道德操守,绝对不是人民把公务员当假想敌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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