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自《十三经恒解笺解本》(巴蜀书社出版)
阴阳各三,则成一卦矣。因阴阳循环,各老于六,故又倍三为六,以合天地之数。爰即八卦,错综颠倒而推衍之,六十四卦。其序亦以乾一、兑二、离三、震四、巽五、坎六、艮七、坤八递生而成,是皆天地自然之理,而非有一毫私意造作于其闲也。及卦成之后,纵横逆顺,都成义理,随所取用,各不相悖。先儒谓未有《易》前,《易》在天地,既有《易》后,天地在《易》者,此也。由一阳、二阳、三阳、四阳、五阳而六阳,爲《复》《临》《泰》《大壮》《夬》《乾》六卦,阳生于子极于午也。由一阴、二阴、三阴、四阴、五阴而六阴,爲《姤》《遯》《否》《观》《剥》《坤》六卦,阴生于午极于子也。十二卦应十二月,而十卦仍《乾》《坤》二卦消长之机。汉儒谓一阴一阳之卦各六,皆自《复》卦而来云云,即此义也。图之列序,以乾一、兑二、离三、震四、巽五、坎六、艮七、坤八次第而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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