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诗道骏言
虚词“的、地、得”,有很多人写字或打字时分不清、用不对,难免被人嘲笑“语文差”“没文化”。用不对这三个字,真的是没文化吗?
老夫认为:不能一概而论、一棍子打死。
“的、地、得”作为虚词使用时,它们的发音是完全一样的,都读轻声“de”。但是,它们的分工会有所不同。具体来说,
A. “的”主要是定语的标志,它用在修饰语和名词性中心语之间。
例如:
我的朋友、解放区的天、精彩的演出、这本书的出版
“朋友、天”都是名词无疑,“演出”可以是名词也可以是动词,例子中作名词用;“出版”是动词,但是在例子中,它指称“出版”这件事儿,也是临时名词化了。所以,上面四个例子中,修饰语和中心与之间都应该用“的”。
B."地"主要是状语的标志,它用在修饰语和动词性的中心语之间。
例如:
慢慢地走、认真地看、大大方方地端茶倒水、铺天盖地地飞来
上面例子中“走、看、端茶倒水、飞来”都是动词性成分,前面的“慢慢、认真、大大方方、铺天盖地”都是状语,所以,它们中间应该用“地”连接。
C.“得”主要是补语的标志,它用在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。分三种情况:
第一种是状态补语,例如:
笑得很开心、睡得真香、气得肝儿疼、累得上气不接下气
第二种是程度补语,例如:
好得很、严重得多、爽得不要不要的
第三种是可能补语,例如:
看得懂、拿得动、吃得下、说得来
这种可能补语的否定形式是“v+不+补语”,例如,看不懂、拿不动、吃不下、说不来
以上是说三者大致的区别。
不过,实际情况要复杂一些。
因为,“的”和“得”还有别的虚词用法。
1.“的”还可以与动词、形容词结合,构成名词性“的”字词组,例如:
说的、唱的、开车的、剃头的;红的、黑的、便宜的、漂亮的
上面的例子都相当于一个名词,说的=所说内容、唱的=所唱内容、开车的=开车的人、剃头的=剃头的人;红的=红色的东西、黑的=黑色的东西、便宜的=便宜的东西、漂亮的=漂亮的人或事物。
2.“的”还可以作语气助词,例如:
好的、可以的、这是错误的、那是完全行不通的。
“得”除了作补语标志,还可以作实词,表示可能,读音为二声,读若“德”。例如:
和尚摸得,我摸不得?
由于“的”有特殊用法1,有时候会跟补语标志“得”发生重叠,即用“的”或“得”都可以。例如:
你说的有道理。(你说的话有道理)
你说得有道理。(你说话有道理)
在这一点上,用“的”还是用“得”就很费脑筋了。实际上是两可的。
说个题外话,作为结构助词的“的、地、得”的区分,是现代学者人为规定的,它们的实质是人工的语法标志,只为书面语服务。
在口语中,我们中国人是不区分“的、地、得”的,它们发音完全相同,说话人不会说错、听话人也不会听错,所以,完全没有区分的可能和必要。
因此,可以说现代汉语中的结构助词“的、地、得”是人造书面词,不是真实的自然词,它们在口语中没有区别。书面上正确使用“的、地、得”,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现代汉语语法知识水平,但不能以此为据,断定一个人综合的文化水平。
与此类似的,还有三个字“它、他、她”,也是人造的书面符号,并不是自然语言中有这么三个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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